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8/122.公司名稱:台灣典範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103年8月5日中證商電字第1030005206號函,應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發行公司及其相關人等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書。8.因應措施:更新原103年8月6日上傳之現金增資公開說明書,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