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院認定英商林克穎須賠被害人家屬新台幣908萬元,由於林克穎未提上訴,全案定讞。法務部委請外館著手清查林克穎財產。
外交部上午舉行新任駐外館長及部內一級單位主管宣誓典禮,申佩璜受訪時說,林克穎須賠被害人家屬908萬元,這部分已經定讞;被害人家屬在英國有請律師,律師有請私家偵探在英國找林克穎的財產,找到會進行扣押。
有關林克穎引渡案,英國法院6月11日宣判林克穎必須引渡到台灣服刑後,英國蘇格蘭司法部長在8月1日同意將他引渡來台服刑,依法林克穎可提出上訴。
外交部長林永樂說,目前不了解林克穎是否會在期限內上訴,「希望事情最終會有讓我們覺得可以接受的結果」。
林永樂主持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長常以立、駐芝加哥總領事何震寰及駐休士頓總領事黃敏境宣誓典禮時,期勉他們未來在新職上能有更好工作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