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31歲賴錦賢在103年2月20日起至3月4日,針對歌手蕭敬騰、命理師江柏樂、律師顧立雄、導演邱瓈寬等人,寄送麵包蟲、冥紙,有時同一天寄好幾封給不同被害人,隔幾天又再寄,總計16封,分屬5天寄出。
他的恐嚇信件中,有麵包蟲、冥紙,還有菸蒂、檳榔渣等,被害人所屬唱片公司、事務所等接獲恐嚇信後,除感到噁心、恐懼,並立即報案處理。
賴錦賢到案供稱,寄麵包蟲代表他委屈無法表達,及不值錢的命,冥紙代表冤屈,而蕭敬騰是他偶像,他想模仿炸彈客來凸顯,希望得到媒體的回應。
檢方建議,請法官同一天行為以接續犯論之,全案以5罪分論併科。
上回判拘役40天
而在102年12月起至103年2月26日間,賴錦賢郵寄「冥紙」、「麵包蟲」及字條「你本人出門被殺死」等13人次,對象是彰化縣警察局長、各分局分局長、督察長、鎮公所鎮長、阿璋肉圓、基督教醫院院長等等,彰化地院依恐嚇罪判拘役4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