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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居開發: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更名全面換票計劃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11 00:00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8/112.公司名稱:金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稱:金居開發銅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3年6月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案,並業經103年6月20日經授商字第103011177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名稱正式由「金居開發銅箔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金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8358』,辦理全面換發股票,並訂定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劃相關事宜。8.因應措施:公司更名換股作業計劃,說明如下:(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03年變更公司名稱換發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證券業務規則」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書。(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已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 上櫃掛牌買賣之普通股股份總計211,70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壹拾元, 共計新臺幣2,117,000,000元。(三)本次全面換發之有價證券採無實體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四)公司更名換發股票日程:(1)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3年9年10日。(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3年9月11日至103年9月15日。(3)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3年9月15日。(4)新股上櫃買賣日:民國103年9月17日。(5)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民國103年9月17日。(五)換發程式及手續:(1)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 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 發作業。(2)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持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購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3)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未辦妥過戶者,請於103年9月17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 集保存摺、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及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辦理。(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 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5)換發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61-1300。(六)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七)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辦理之。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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