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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野: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出售花蓮館產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11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3/08/112.公司名稱:高野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活化資產及充實營運資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售位於花蓮市區花蓮館產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俟實際處分後,即行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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