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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糧停收再生稻 協調補救之道

中央商情網/ 2014.08.11 00:00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014年8月11日電)政府今年2期公糧停收再生稻,引發苗栗部分農民不滿,立委陳超明今召開協調會溝通,尋求補救之道。

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今天在苑裡鎮農會山腳辦事處舉辦「再生稻後續協商說明會」,邀農委會農糧署官員與農民面對面溝通,近200名來自苗栗縣苑裡、通霄、後龍、竹南等地農民參與。

立委陳超明表示,農糧署為維持公糧品質,103年二期公糧不再收購品質不一的再生稻,但卻放任台中、台南等縣市自行補助農民種植再生稻每公頃新台幣1萬2千元,形同讓稻米品質關卡開後門,也造成縣市間不平等亂象,對苗栗農民不公平。

農民指出,利用一期稻作收割後留下「宿根」栽培出的再生稻無須額外整地,經濟又環保,品質、產量也和二期稻作相當,抱怨政府停收政策。

農糧署表示,再生稻稻殼充實度不同、含水率差異大,烘乾後品質不一,且儲存品質快速劣變,導致市面販售價格偏低,以往收購作為公糧後未能達到學童營養午餐或軍糧品質,只能低價轉賣作為飼料米,為維持台灣米品質,才決議今年公糧不再收購再生稻;建議農民將在生稻區轉種綠肥,每公頃最高可獲補助4.5萬元。

雙方經協調溝通後決議,政府不收購再生稻,轉以休耕方式補助農民,不翻土直接轉施作綠肥,對於綠肥種子與代噴種子的施工費用,由農委會補助農會協助農民施作,只要發芽率50%以上,每公頃將有4萬5千元休耕補助。

此外,若農民要繼續種植再生稻,可與民間自營糧商自由買賣,農糧署協助民間自營糧商以合理價格收購再生稻。

陳超明表示,農民不論是否繼續種植再生稻,都有補救措施,希望讓農民安心選擇耕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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