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為促進觀光發展,泰國國家秩序維護委員會於7月22日批准對中國籍及台灣籍觀光客給予免「觀光簽證費」待遇,每次可省下新台幣1,200元的簽證費用,自今(9)日起至11月8日止,為期三個月,觀光客可於泰國駐各地所有大使館、總領事館及榮譽領事館申辦免簽證費,包括申請落地簽證亦可享有免簽證費待遇。
旅客實際赴泰國旅遊前,仍須至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泰國駐各地大使館等相關單位,申辦觀光簽證,並非「免簽證」,民眾在11月8日前申辦泰國簽證,還是需備齊:「護照正本」(至少六個月有效期);身份證影本正反面一份(未滿18歲請附戶口名簿影本);二吋彩色白底,頭部3.6公分至3.2公分大小,照片一張 ( 六個月內 )。觀光簽證辦妥後,簽證有效期長達3個月,民眾若11月8日當天申辦,在往後三個月內仍可憑有效簽證入境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