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2月份,有承包商在彰化縣溪州鄉苗木園區整地,不料卻挖出一具頭顱遭膠帶纏繞、雙手雙腳遭鐵絲綑綁的無名白骨,經檢警單位以科學驗証積極追查下,終於確認死者可能是早在17年前就失蹤遇害的雲林縣籍男子吳○明,經專案小組抽絲剝繭追查,終於釐清被害者可能因為一起砸車糾紛,遭到陳姓主嫌將被害者綑綁後載往案發的甘蔗園內活埋,導致吳○明窒息死亡。
案經彰化地方法院三審定讞,判決陳犯無期徒刑,並發交傳票與拘票由北斗警分局拘提到案。
北斗警分局長石進智表示:北斗警分局員警遇可疑跡證能積極查察,並運用辦案技巧成功拘提犯嫌到案,如此忠勤表現,足堪為全體警察之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