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在今年3月間宣判,判決王金平勝訴,國民黨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再次開庭,進行爭點整理,庭訊3小時結束,宣告準備程序終結,8月29日再開庭進行言詞辯論。
王金平委任律師許英傑表示,國民黨在立法委員行使相關同意權時,會希望國民黨籍立委遵守黨團決定,甚至祭以黨紀處分,予以約束,這樣會造成多元民主的傷害;王金平因黨紀處分遭撤銷黨籍也是一樣的狀況。
許英傑說,立委代表不同的選民,若只依照政黨意思來執行政策,各選區選民的利益因此犧牲,例如這次的監察委員人選,立委行使同意權時,就可看出,國民黨立委是自行評估是否適任人選,再做決定,不過這次國民黨是接受結果,並沒有做出黨紀處分;相對於王金平案件,被犧牲的是國會自律、自主及尊嚴,並造成憲政秩序的侵害。
不過,國民黨委任律師羅明通對此表示,本案涉及(王金平)黨員擔任國會議長時涉嫌個案司法關說,法院會審酌撤銷黨籍處分是否程序正當,這與立委行使監察委員人選投票時,是否違反黨紀,毫無關係,完全是兩碼子的事。
羅明通說,監察委員投票涉及操守是否適任,跟本案無關,不能因為監委部分沒有黨紀處分,本案有祭出黨紀處分,而做出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