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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欣泰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103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08 00: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35,593,000元,分為3,559,3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9091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欣泰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公用煤氣業(2)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3)瓦斯器材及其零件製造業(4)燃氣熱水器承裝業(5)不動產租賃業(6)租賃業(7)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8)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9)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10)度量衡器批發業(11)度量衡器零售業(12)度量衡器輸入業(13)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14)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1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分為120,000,000股;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186,439,000元,分為118,643,9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土城區中華路2段221號。(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74年12月16日,最近一次修訂日期103年6月17日。(七)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222,032,000元,分為122,203,2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自102年度盈餘分配中提撥新台幣35,593,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559,3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採無實體發行並按下列方式配發:(1)股票股利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30日內,直接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將另行分函通知各股東。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18,644,07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掛號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1.本公司訂於103年9月1日為除權息基準日,103年8月28日至103年9月1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3年8月27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以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 (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 02-2586-5859) 。2.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五、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3年9月17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大寶來證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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