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103年0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2元。二、訂定民國103年08月31日為除息基準日,預定民國103年09月19日發放現金股利。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3年08月27日起至103年08月31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08月26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四、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