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吳志揚爆炒地弊案 桃縣府:子虛烏有

客家電視台/ 2014.08.06 00:00
【羅安達 桃園】

桃園縣長吳志揚又爆土地弊案,這一次被平面週刊爆料,桃園縣政府疑似包庇有心人炒地皮,在北二高龍潭交流道附近,2塊約1.2萬坪的農地,被拿去農會抵押借款,貸款近6億元炒地,不過縣府及龍潭鄉農會則是嚴辭否認,認為這一切是子虛烏有。

分別農業局3次,城鄉局1次。縣府新聞處長拿著去年就已經要求農地地主,改正的公文,澄清桃園縣政府對平面媒體報導縣長吳志揚炒地皮一事說明,說這2塊約1.2萬坪的土地,在民國63年龍潭都市計畫,早就規畫成農地,地主私自將他的農地水池填平,去年民眾透過龍潭鄉公所檢舉,公所已經將檢舉函轉到縣府,而縣府就已要求改善。

桃園縣新聞處處長 朱康震:「這是私人土地,我們依法只能進行這樣的程序,另外這個土地,這兩筆土地早在民國63年,龍潭都市計畫發布的時候,就已經把它列入農業用地,所以今天媒體所指的縣府放任,其實完全不是事實。」

龍潭鄉公所主祕 徐榮俊:「所以說在鄉公所來說是負責查報,查報這個事情而已,其它另外它的程序要怎麼申請等等,這個縣政府的程序來做。」

龍潭鄉農會說,地主是以農地的名義,向11家農會借款,不是以滯遲的地目,而且聯貸金額,沒有6億元這樣多,報導寫掏空農會,實在有夠誇張。

龍潭鄉農會總幹事 黃福健:「桃園縣有10家的農會,還有全國農業金庫來聯貸的案子,對於壹週刊的記者還繼續這樣報導,對農會的傷害非常的大。」

桃園縣政府指出,城鄉、農發等相關局處先後已四度發文要求改正,並持續列管,絕非如媒體報導放任不管,縣府重申,保存陂塘景觀的態度與立場從未改變,所有政策都必須按照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及水利法等相關法令處理。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