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修法 營建署:海岸生態管理更周全

中央商情網/ 2014.08.06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4年8月6日電)關於國土計畫法草案及海岸法草案已送立法院審查,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未來審查通過,特定農業區將不得以個別產業利益變更開發;另海岸生態管理也更周全,個案開發難度提升。

行政院已於7月28日及6月26日函送國土計畫法草案及海岸法草案到立法院審議,對應近期台知園區等開發案規劃徵用特定農業區的良田變更開發案,以及宜蘭、台東及花蓮等地傳出飯店開發圍用海岸線的實例,營建署就上述兩法若修法通過,相關案例的推動將面臨的情況,做出以上表示。

關於台知園區案,即新訂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案。營建署說明,依國土計畫法草案內容規定,修法一過,國土將回歸農業、城鄉發展、國土保育及海洋區域資源4類。

營建署也說,特定農業區為良田,雖然台灣對國土類別區分未若先進國家完整,但特定農業區也不屬於規劃國土整體性較成熟國家中的城鄉發展地區內,農用條件較不好、尚未開發使用的土地類別;因此,一旦草案修法通過,地方提出的土徵開發案,都將不得再以開發為由變更特定農業區使用;僅高鐵等公共利益開發例外。

又對照送立法院審議的海岸法草案的規範,營建署說,像會被侵蝕、海嘯危害及地層下陷等海岸將劃為「海岸防護區」,珊瑚礁、水筆仔等生態須保育的海岸劃為「海岸保護區」,都將以計畫管制方式保護,不得開發。

上述之外的地區,營建署表示,例如潮間帶海側及陸側地區,還有近來宜蘭、花東傳出的飯店業開發劃設海岸線的沙灘,都可以劃設為「海岸地區特定區位」,未來這類案件申請時,會面對不能破壞生態的種種規範與要求,例如要做高成本的生態補償,會讓業者怯步。

營建署指出,相信朝野立委都會支持修法。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