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3/08/05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9,464,284元/每股配發0.60163201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9,464,284元/每股配發0.60211590元4.變更原因:本公司原現金股利配息率,因102年度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收回26,000股,原有權參與分配股數為32,352,474股,變更為32,326,474股,致使原每股配發0.60163201元,調整為每股配發0.60211590元。係因發行在外流通股數增減,授權董事長調整配息率。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