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8/042.公司名稱:信昌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高雄前鎮區7月31日晚間23點57分左右發生氣爆。8.因應措施:因本公司管線未經過災區且供料正常,故目前生產運作正常並無影響。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