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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委提「高雄氣爆災變復原特別條例」 助災民重建、求償

NOWnews/ 2014.08.04 00:00

記者胡健森/台北報導

高雄氣爆發生後,親民黨立即建議朝野應在臨時會立即通​過「高雄氣爆災變復原​特別條例」,親民黨立委李桐豪、陳怡潔今(4)日進一步提出「高雄氣爆災變復原特別條例」立法要旨草案,以便迅速推動災民安置、補償賠償、災區重建等,對於所有政府支應的災後重建、補償經費,均應由政府先行支應代墊,再由政府統籌代災民向肇事廠商及相關責任單位做代位求償。

親民黨立委今天所提出的「高雄氣爆災變復原特別條例」立法要旨草案中,建議成立「高雄氣爆災後重建委員會」,總管所有災後捐款、補助、安置、重建、殯葬協助、社會救助、法律追訴、賠償補償等相關事宜;委員會由高雄市長擔任主任委員、行政院副院長擔任副主任委員,並由中央、地方相關單位,以及災民代表等,共同組成委員會,負責決策及所有行政事務,隸屬行政院管轄。

中央政府與高雄市政府應聘請國際災變調查專家及專業人士,與檢、警、消等相關單位共同組成「高雄氣爆事件調查團隊」,徹底調查災變的原因,做為追究責任、法律賠償、以及全面檢查與改善都市地下管線結構時的依據。

此外,所有政府支應的災後重建、補償經費,均由政府先行支應代墊,列帳管理,再由政府統籌代災民向肇事廠商及相關責任單位進行代位求償;如求償對象為政府單位或國營事業,於二審判決後即不應再行上訴,以迅速處理各項財務問題。

在這項立法要旨草案中也明訂,對於在此次高雄災變中隱匿事故相關資料、故意掩蓋真相以企圖逃脫責任者,以殺人罪論處;如利用此次災變囤積居奇、濫行漲價、虛報價格、或以各種不正當方法,取得賑災款項、物品、或災民之財物者,均依刑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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