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表示,證券商開辦此項業務前,應依登錄外國債券作業程序,先向櫃買中心申請辦理人民幣計價外國債券登錄,經過核准登錄後,證券商即可與專業投資機構於營業處所買賣此人民幣計價債券。
但證券商與專業投資機構從事其他證券商已登錄完成人民幣計價債券者,可逕予交易,不需再行辦理登錄作業。
證券商表示,此新政策並不會排擠國內寶島債券市場的發展,因為專業投資機構原本就已經跨海投資點心債等商品;開放後,反而可以將海外的下單服務拉回國內由證券商承作,擴大國內業者商機,進而吸引更多金融機構增加在我國的人力配置,增加國人就業機會,培養我國金融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