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單借款利息減免
即日起至103年09月30日止,受災保戶淨增加之保單借款,自借款申請日起優待免息90天,每張保單之累計免息借款本金以10萬元為上限。
2、免費補發保單
即日起至103年11月30日止,若保單因受災遺失需重新補發,可免收重製工本費。
3、續期保費緩繳
應繳日為103年06月至103年11月的受災保戶,繳費期限可延後至104年01月31日。
4、快速理賠
理賠單位將偕同業務同仁,於確定災難傷亡者為本公司保戶後,主動協助並快速辦理理賠服務。
5、房屋貸款本金緩繳
即日起至103年10月31日止,受災戶房屋貸款本金可申請緩繳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