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8/012.公司名稱: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原103年6月20日「依公司法第252條及273條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股利前公告」:原預訂於103年8月16日分派現金股利,更正於103年8月15日分派現金股利。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