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5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3/07/292.投資計畫內容:將本公司高雄廠硝酸三/硝磷三工廠設備遷至柬埔寨,重新利用以創造利基。總投資額預計為新台幣22.5億元。3.預計投資日期:103/10/01~105/09/304.資金來源:自有資金5.具體目的:利用既有設備遷建至柬埔寨,設立年產15萬噸硝磷基複合肥料工廠及9萬噸硝酸工廠各一座。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