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濟參考報引述權威消息說,大陸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在擬定取消和下放一批審批權,相關政策預計8月提出。
據表示,大陸國資委將在央企範圍內下放21項權力,隨後下放權力項目範圍將進一步擴大,藉以為國企改革鬆綁,加大推進大陸國有企業改革步伐。
權威人士指出,這是一項積極的訊號及簡政放權的舉措,實際上就是授予央企董事會部分出資人的權力,包括在重大決策、高級管理人員任免、經營業績考核、薪酬管理、激勵約束等方面的權力,徹底解決董事會無效、權責不清、責任無法追溯等問題。
大陸國資委曾在2010年下發「關於中央企業國有產權協議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將中央企業內部資產重組協議轉讓的自主權「下放」給央企,這被視為國資委簡政放權的一次積極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