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閱倉庫內所裝設之錄影監視器畫面,加以分析過濾,發現竊嫌進入行竊即離開時,皆有一部銀色自小客車經過,研判為接應車輛,於遭竊公司周遭查訪時,恰巧發現該公司倉管人員張○賢駕駛特徵相符自小客車,並對其道德勸說,最後該公司員工張○賢受不了良心譴責坦承夥同非行少年張○獻一同行竊,張○賢負責開車接應,張○獻負責入內行竊,事後張○賢同意警方會同前往其住處取出贓款34萬餘元,並通知少年張○獻到所交付剩餘贓款,還給被害人吳孟崇,被害人念兩嫌皆為年輕人且無前科並將贓款全數歸還,特網開一面與兩犯嫌達成和解,全案依竊盜案函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彰化警分局長林中興表示,對於員警此次能查獲竊盜案,證明員警執行各項勤務均能落實主動盤查;也希望民眾對於周邊發生之事件,能協助記明嫌犯髮型、身高、體型、特徵、年齡、穿著衣物及犯罪工具(如汽機車、兇器等),提供警方參考,所謂「警力有限、民力無窮」,讓我們共同來-防詐騙、抓小偷及預防其他違法案件,以共維良好社會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