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元大集團的創辦人馬志玲、杜麗莊夫妻,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的背信罪,判處2人各7年4個月徒刑;馬志玲夫婦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上個月駁回,全案定讞。但馬志玲以稱罹患失智症為由,已委託律師向台北地檢署遞狀,聲請暫緩執行,前檢方還未作出准駁。
馬志玲夫妻被指控9年前涉嫌利用旗下上市公司元京證券,大量買進元大投信股票,將整個元大的結構債損失,轉嫁到元京證券,導致元京證券損失達4.4億,股東們的權益因此受到極大損害。
一審時馬志玲夫妻各判刑7年6月,去年二審時高等法院判處2人各7年4個月徒刑,馬志玲夫妻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上個月30日駁回,全案定讞,8月初就要發監執行。
根據《中央社》報導,檢方表示,已經收到馬志玲、杜麗莊夫妻因身體狀況,聲請暫緩執行,承辦檢方會調查相關事證,近日作出准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