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不得隨意遷戶籍 陳威仁贊成修法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11 年前
外傳國民黨立委謝國樑為了拒絕接受國民黨徵召參選基隆市長,將戶籍遷出基隆選區,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今天(30日)在立法院質詢時要求修法,讓立委比照縣市首長等地方民選人員,不得將戶籍遷出選區超過4個月。內政部長陳威仁對此表示贊同。

國民黨撤銷黃景泰參選基隆市長的提名資格後,積極勸進國民黨立委謝國樑參選。外傳謝國樑當時為了拒絕參選,把戶籍遷出基隆,此舉遭在野黨批評。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30日上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現行「地方制度法」第79條只規定縣市首長、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鄉鎮村里長等不得將戶籍遷出選區超過4個月,但同樣由民意選出的立委卻未受規範,根本是法律漏洞,因此她要求修法。

對此,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贊同,認為區域立委既然是由區域選出,就應受適度規範。他說:『(原音)如果是他區域選出來的,我想代表他的區域,我覺得是應該要做適度的規範,我個人認為這樣是比較合理。』

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民代」如果將戶籍遷出選區超過4個月,將被解職,但屬於「中央民代」的立委,卻未受選罷法等相關法令限制。因此,依現行規定,謝國樑若確實已遷出戶籍,即便未再遷回,立委資格也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