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保全: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103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2年度分配之股東股利中提撥新台幣37,985,453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798,54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差異3元因不足發行一股,爰以發行股數乘以面額之金額申報,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878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另自102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683,738,154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8元。貳、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本次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左:一、公司名稱: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關於辦公處所、營業場所、廠房、倉庫、演藝場所、競賽場所、住居處所、展示及閱覽場所、停車場等防盜、防火、防災之安全防護。2、關於現金或其他貴重物品運送之安全維護。3、關於人身之安全維護。4、防盜、防火、防災等有關設備器具之系統規劃、設計保養、修理按裝(赴客戶現場作業)。5、提供有關防盜、防火、防災等安全系統之諮詢顧問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28號。四、公告方法: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68年12月14日,103年6月26日第34次修正。七、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4,500,000,000元,分為45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總額3,798,545,300元,分為379,854,5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自102年度分配之股東股利中提撥新台幣37,985,453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798,545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差異3元因不足發行一股,爰以發行股數乘以面額之金額申報。2、股東股利轉增資由原股東按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持有股數每壹仟股無償配發10股。由股東自行於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逾期未申請者或拼湊不足部分,依公司法第二四○條規定按面額改以現金分派,並統由本公司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3,836,530,750元,發行總股數為383,653,07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畫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參、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另分派現金股利683,738,154元,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新台幣1.8元,配發至元止(元以下不計),現金股利預計於103年9月19日發放。肆、茲定103年8月22日為除息及除權配股基準日暨增資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3年8月18日起至103年8月2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3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1樓,電話:(02)2768-6668】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辦理者以103年8月17日郵戳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伍、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陸、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