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府不做敗家子提前償貸 維持全國負債最低三名

台灣好新聞/
11 年前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全臺地方政府財政困難,借錢蓋建設大多都是即期還款,幾乎負債累累,但彰化縣政府開源節流,提前償還借款共56億元,彰化縣長卓伯源29日宣布,將償還借款56億元,並說,彰化縣民負擔的公共債務金額降至1.6萬元,維持在全國負債最低第三名。

臺灣金控暨臺灣銀行董事長李紀珠指出,一般地方首長卸任前都會拼命花錢,但彰化縣卻是一般建設還能一邊還款,實在難得,她也自豪說,當然臺灣銀行的公款金融服務系統也幫了彰化縣府一些忙,讓地方政府金融周轉更加順利。

卓伯源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止,包括房屋稅、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等稅收共計57億元,在縣庫資金充裕下,決定提前償還56億元,省下1930萬元的利息費用。

根據彰化縣政府財政處統計,五月底提前償還56億元後,1年以上的長期債務約159億元,1年以下的短期債務約48億元,合計約為207億元,每位縣民平均負擔債務從2萬元約略降到1.6萬元。

縣府財政處長詹明叡表示,由於日前縣府處分在台中市清水區、梧棲區的縣有地,賣出10.7公頃後,扣除 土地稅、承租農民的補償費及成本後,約可獲利26億元來挹注縣庫,因此有民眾認為,土地還有增值的可能,縣府賣地還債,並未真正造福縣民。

詹明叡指出,縣府因為地方建設的成功,加上處分境外土地的收益後,在回饋財源充實下決定提前償還56億。至於境外土地的管理、建設不易,在經縣議會與內政部同意下,於民國105年4月前必須處分完畢,所以縣府才會在期限前賣出。

外界指責縣府賣地猶如「敗家子」,詹明叡說,從民國95年起,縣府因為建設需求下,買入及徵收的土地面積約為134公頃,而賣出僅約33.8公頃,比例相當懸殊,因為縣府是公部門,買賣土地不能以盈利為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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