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漢: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更名全面換票計畫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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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7/292.公司名稱:新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新漢電腦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 (1)依據本公司103/06/24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案,並業經經濟部103/07/24經 授商字第103011517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名稱正式由「新漢電腦股份 有限公司」更名為「新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簡稱由「新漢電腦」變更為 「新漢」,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8234」 (2)本次應換發已於櫃檯買賣市場掛牌之普通股股票計128,716,841股,每股面額新臺 幣壹拾元,共計新臺幣1,287,168,410元。每壹股舊股票換發新股票壹股,採無實 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3)本次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4)股票換發日程: A.股票最後過戶日:103/09/01 B.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3/09/02~103/09/10 C.更名換票基準日:103/09/06 D.新股票換發及上櫃買賣日期:103/09/11 E.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5)換發之程式及手續: A.由於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 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 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B.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持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至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 C.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未辦妥過戶者,請於103/09/11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 集保存摺、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 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舊戶免附)、印鑑章(舊戶免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 D.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 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E.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1段96號地下1樓,電話:(02)2504-8125 (6)若因主管機關要求而需調整換股作業日程或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 關法令辦理,並授權董事長調整之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前述作業計畫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計畫內容若有變動,屆時將依 規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