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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陸投控:欣陸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3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29 00:00
壹、本公司103年6月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2年度盈餘分配案,其中現金股利新台幣420,579,038元,每股分派0.5元,另於本年度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42,057,904股,每千股無償配發5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53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后:一、公司名稱:欣陸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H201010 一般投資業。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0,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0股,分次發行。已發行841,158,07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5號23樓。五、公告方式:揭露於股市公開資訊觀測站。六、本公司設董事5至7人、監察人2至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一)章程訂立日期:98年11月2日。(二)最近一次修訂日期:103年6月6日。八、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每股金額、發行條件及權利義務:(一)現金股利:420,579,038元,股東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股分派現金新台幣0.5元。(二)盈餘轉增資: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千股配發5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股東亦可自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拼湊為一股,拼湊不足或未拼湊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九、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實收資本額8,832,159,800元,分為883,215,980股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參、茲定民國103年8月22日為除權暨除息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3年8月18日起至103年8月2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03年8月17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提前於民國103年8月15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8月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俾可享有配股配息之權利。肆、(一)本次現金股利謹訂於103年10月1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代為發放。(二) 增資股票俟呈奉 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並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之規定採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股票,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伍、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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