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傳真揭發被告
許男不滿42歲的葉姓前妻,於去年9月25日傳真「迫害同在教育界的同仁」、「虎毒不食子,若您真的愛孩子,請不要再做出危害孩子正常學習,與阻撓孩子參與多元表演活動的機會」等內容的文件到許任教國中;今年1月30日也傳真「您多次冒用未成年子女帳號及密碼投稿」,向兒子就讀的小學揭發真相。
許提告後,2人的兒子出庭作證指自己在學校網站上投稿的「我的優缺點」、「我看黃色小鴨旋風」、「失去後才知道可貴」等文,都是爸爸代筆投稿的,並說當時爸爸跟他要帳號密碼,雖不知要做什麼但還是給了。黃姓導師也作證說,那些文章的書寫手法、程度,並非小學生能寫出來的。
妨害名譽獲不起訴
葉姓前妻也說,會傳真這些文件到許男任職與兒子就讀的學校,是看不慣許男身為老師,不但不懂得感激學校老師的善意與愛心,還打電話向教育局投訴,迫害教育界同仁。檢察官根據人證及物證,認為葉女傳真的內容並非憑空捏造,昨天偵結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