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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列暫定古蹟 桃縣文化局明會勘當場定生死

自由時報/ 2014.07.28 00:00
古蹟容積移轉可解? 縣府︰無前例

〔自由時報記者邱奕統、周敏鴻、謝武雄/桃園報導〕「道東堂玉明邸」面臨拆除,爭取保留的後代子孫及藝文界人士,呼籲桃園縣政府先列入「暫定古蹟」,爭取緩拆再尋找解套方式;桃園縣文化局表示,明天會勘,會當場決定有無文化資產保存價值,若有則依緊急程序立即列入暫定古蹟,效力與古蹟相同,即便是私人產權也不能拆除,否則面臨刑責與罰款。

作家張典婉關注道東堂玉明邸即將被拆除一事,引起各界共鳴,她和關心此案的人士都認為,先爭取八月二日緩拆是當務之急,政府可先指定暫定古蹟,未來再協調建商「以地易地」或「換取容積率移轉」。如此一來,「道東堂玉明邸」就能保留,建商也能取得其它土地或在其它地區建案增加容積率,創造雙贏局面。

籲歷史建築造冊 建立「預警機制」

張典婉建議,桃園縣政府也可以和建商協商BOT方式,未來提供藝文團體進駐打造客家文化園區。她並說,政府應該把尚未列入古蹟的歷史建築逐一調查、造冊,建立「預警機制」。

對各界質疑桃園縣文化局維護「道東堂玉明邸」消極無為,文化局長張壯謀澄清,此案涉及私人產權,原則上仍要尊重全部所有權人。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魏淑真說,明天到玉明邸會勘,如有文化資產保存價值,會緊急列入「暫定古蹟」,「暫定古蹟」的有效期為六個月,得延長一次。

「暫定古蹟」 有效期為六個月

對於「古蹟容積移轉」的建議,桃園縣城鄉發展局長吳啟民表示,桃園縣尚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很多,建商寧可花錢買公設地換容積(價格約公告現值四到五成),也不願買行政程序複雜古蹟辦理容積轉移,桃園縣至今無成功前例。

他指出,「道東堂玉明邸」只要被認定是古蹟或歷史建築,建築剩餘的容積可以移轉到同一都市計畫區內其他建築基地,以此案為例,土地面積有三千多坪,建物面積約六百坪,容積使用率只有二十%,該土地的容積率若為二○○%,其餘一八○%的容積可以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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