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颱風受損需修復才能使用的車輛,車主如不能即時至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報停手續,可在颱風發生日起1個月內,檢附里辦公處、消防、警察或區公所等機關出具的證明及修車廠開立的發票或收據,向該處所屬分處申請減免災害當日至車輛修復完成期間的使用牌照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徵,為減少民眾舟車往來的不便,車籍地址登記於臺北市且已繳清103年使用牌照稅之車輛,如車主已辦妥上開手續,其牌照稅會按車輛實際使用日數計徵,該處會依相關機關提供的資料,主動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的牌照稅。
因颱風受損需修復才能使用的車輛,車主如不能即時至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報停手續,可在颱風發生日起1個月內,檢附里辦公處、消防、警察或區公所等機關出具的證明及修車廠開立的發票或收據,向該處所屬分處申請減免災害當日至車輛修復完成期間的使用牌照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徵,為減少民眾舟車往來的不便,車籍地址登記於臺北市且已繳清103年使用牌照稅之車輛,如車主已辦妥上開手續,其牌照稅會按車輛實際使用日數計徵,該處會依相關機關提供的資料,主動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的牌照稅。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