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7/242.公司名稱:新昕纖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公告麥德姆颱風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特此公告。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