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徐姓男子與黃姓女子皆有家室,2人是小學同學,各自結婚後重逢卻萌生愛苗,從100年間起交往並發生多次性關係,徐男還把妻子打傷鬧離婚,直到去年3月他把手機交給小孩保管,電郵草稿匣滿滿曖昧信件被妻子發現,又找到黃女寫的信件與合照等,元配才恍然大悟丈夫為何鬧離婚,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
對於手機中的曖昧文字,徐男直說這是為了紓解工作壓力的文字創作,他因工作取得黃女電郵帳號、密碼,因此直接寫在草稿匣中讓黃女觀看,並幫忙指正;黃女也稱,因工作需要把電郵帳號、密碼給徐男,裡頭文字都不是她寫的,徐男藉此要激怒妻子,而她所寫的信件與照片只是一般朋友交往。
法官瀏覽電郵內容傾訴纏綿愛意的對話,並非僅出於黃男1人之手,2人推稱同用一個帳號、直接把文字放在草稿匣,是為了工作聯繫上的便利,但法官從電郵使用經驗認為,電郵的寄信功能便利,何需2人共用帳戶?
2人對話互稱「黑馬老公」、「松寶貝」及「小公主」,內容寫著「遲到了這麼久、倆倆都有家室的同時,關係有點複雜,有可能再組成第三個家庭嗎?」「叫我愛人ㄋㄟ,我快要被蜜糖溺斃了」、「從交心的那天起,我找到了真愛,平常只有在電視劇才有的情節,想不到會在自己身上發生」。
法官認為,對話透露著2人重逢恨晚、家室牽絆無法大膽相愛的心情,認定逾越朋友程度,判處2人須共同賠償元配彭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