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世偉表示,他在2008年6月接任勞委會副主委後,9月商聘王姓小姐擔任秘書工作。時隔6年至今,期間包括他擔任勞委會主委、勞動部部長,王小姐也都擔任主委室、部長室主任一職並兼負秘書工作。因此,對於許多公務行程,王秘書都須隨行紀錄他所交付的指示,並聯繫相關人員或通知相關業務單位辦理後續事宜
潘世偉表示,王祕書確實曾是他的學生,他和王祕書的父母也都熟識,因此將其視為子女晚輩。他所率團出國的參訪行程,都由外館人員、勞動部駐外秘書或主辦單位人員協助安排並全程陪同,全屬公務行程。根據「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條規定,部長得乘坐頭等艙位,並得指定隨行人員1人,乘坐相同等級之座艙位,況且他在出國參訪行程,往返都是搭乘商務艙或經濟艙。
另外,勞動部所屬勞動力發展署於7月4日至5日在台南進行為期2天的工作會報,行程中他為便於與王秘書進行公務討論,所以請王秘書陪同搭乘商務艙,費用差價部分自行貼補,並未有浪費公帑或違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