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7/222.減資緣由:財務規劃3.減資金額:新台幣450,000,000元4.消除股份:45,000,000股5.減資比率:31.14%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995,00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103/07/22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減資案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方始生效。減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決定。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