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3/07/182.函請補正期限:103/07/233.補正內容:補正本公司102年度年報第30頁及30-1頁及56-1頁。4.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