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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建商60萬 桃縣議員張肇良起訴

自由時報/ 2014.07.1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周敏鴻/桃園報導〕民進黨桃園縣議員張肇良涉嫌以「協助取得標案」為由,向建商強索兩百萬元佣金,建商礙於張的議員身分,擔心工程被刁難,幾經協調將佣金降為六十萬,以政治獻金方式匯入張妻帳戶,昨天被桃園地檢署依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起訴;張肇良則喊冤說:「起訴對我非常不公平」。

檢方調查,張肇良於九十八年受同開營造董事長兼總經理梁興盛請託,協助梁在「桃園環保科技園區」設廠,並取得乙級環保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張開口要求梁給付兩百萬元佣金,但他僅陪同梁拜訪縣府環保局一次,此案就沒下文。

同年十一月國立龍潭農工進行「舊教學大樓改建工程」招標,張告知梁「可以縣議員身分幫忙爭取,得以得標價的三%為酬庸」,但遭梁拒絕。同開營造後來取得標案,張得知後要求梁「依約給付佣金」,梁回稱:「這是硬拚價格才拿到的標案,你沒有角度可拿錢,這是在恐嚇我嗎?」後來梁因故離職,張找上接任的張姓總經理索款也被拒。

連續被拒後張仍不死心,以「鄉親投訴」名義發函給同開董事長及母公司董事長,寫著「前任總經理承諾支付鄉親介紹的佣金未支付」,兩名董事長查證認為梁未允諾給錢,但擔心工程驗收會被張以議員身分刁難,與張協調將佣金降為六十萬元。為了讓這筆錢「合法化」,業者把錢匯入要選龍潭鄉民代表的張妻政治獻金專戶。

桃園縣調查站調查後把張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昨天被檢方依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起訴,並請法官加重其刑,六十萬元依法追繳。

張肇良獲悉遭起訴後表示,他從無任何勒索財物的言語或行為,如此就將他起訴,實在沒天理。他說,介紹並協助同開標得國立學校的改建案,收取佣金是營造業常態,且不動產營業管理法規定工程、土地、房屋介紹有介紹費佣金支出,列為會計帳目,他因沒有個人發票,同開才以政治獻金方式支付。

他更表示,檢調隔了四年才偵辦此案,根本就是選舉將屆祭出的司法迫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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