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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贈 薪傳你我的生命!

大成報/ 2014.07.18 00:00
【台北訊】根據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於民國102年針對122戶已完成大愛器官捐贈者家庭所的統計,器官捐贈者的家屬認為當初作下此一決策的助力依序是「能幫助他人」、「讓親人猶如尚在人間」及「順應遺願」,但從今天起,器官捐贈的決策又被賦予了新的意義,器官捐贈不只是幫助別人,也是幫助自己的家人,留給家人一個無價的希望!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李伯璋董事長表示,依據民國102年針對5,004位一般民眾的調查及座談顯示,民眾往往擔心器捐會讓家人反對或難過而不願簽署同意書,甚至有部分捐贈者家屬,即便勇敢做出器官捐贈的決定,事後卻受到親友責難,這些「為善卻得不到支持」的現象都對器官捐贈推廣造成負面影響。故透過媒體強化器官捐贈是一種「互惠共好的榮耀」,使捐贈者家屬擁有尊榮感,也受到合理的重視和照顧,才能使有心器捐者及其家屬無後顧之憂。

目前器官的捐贈移植都是以公平、公正的平台進行登錄及分配,若捐贈者有五等血親、姻親或配偶正在等候器官且符合醫學考量,即可藉由「指定捐贈」讓親人優先獲得移植。但大多數的狀況下,捐贈者並無家人在等候器官,而且有些捐贈者的家人是在捐贈過後才因病需要器官,但此時也必須依序等候。

對此政府也終於有了具體而正面的回應,為了感念器官捐贈者及家屬的大愛,推廣器官捐贈「互惠共好」的公益價值,衛生福利部即將公告「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依據此一辦法,所有的器官捐贈者,若有配偶或三等血親在等候器官,等待者之排序皆可因此使排序大幅往前。各器官包括心臟、肝臟、腎臟、胰臟、眼角膜及小腸的分配,相對因素皆加入「待移植者之配偶或三親等血親曾為死後器官捐贈者」;也就是大愛器官捐贈者的家人,若配偶或三親等血親需要器官(包括父、母、祖父、祖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伯叔父、姑媽、舅舅、姨媽、姪子女、甥子女),等到器官的機會將大為增加。以心臟及腎臟等候者為例,分別於器官捐贈系統當中找一位之前在捐贈者出現時排序分別為24名及201名的等候者來試算,加入了「有配偶或三等血親曾為大愛器官捐贈者」,排序即往前,分別變為第6名及第2名,影響相當大!

未來器官捐贈不只是遺愛人間,不只是順應遺願,更是留給家人無價的禮物及重生的希望,讓我們一同響應「捐贈器官,薪傳生命」,藉由器官捐贈,你好,我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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