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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捐新規 捐贈者三等親、配偶可受惠

中央廣播電台/沈雅雯 2014.07.18 00:00
為了倡導器官捐贈的觀念,衛生福利部近期內將公告新的器官移植分配辦法。規定只要配偶或三等血親曾經捐過器官,等待器捐的民眾就可以「加分」,在排序上大幅往前,等到器官的機會將大為增加;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今天(18日)指出,新規定上路後,約有100個等待者將可直接受惠。

台灣等待器官移植的民眾高達8千多人,不過每年僅有約200人捐贈器官。為了倡導「捨得」、「互助」的器捐觀念,衛福部最快在7月底就會公告新的「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依據新辦法規定,所有的器官捐贈者,若有配偶或三等血親在等候器官,等待者的排序可以加分,排序會大幅往前。

器官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柏璋表示,這項規定可以說是台灣的創舉,符合民情需要,希望能因此提高民眾器捐的意願。他說:『(原音)其實這個辦法我們主要是想要朝向一個概念,今天我們在幫忙別人的時候,有一天別人會幫忙我們的親人;因為以往我們都是叫別人要用大愛去救別人,可是問題是人性,如果能夠考慮到,你今天救了別人,也許有一天別人也會救你的親人。』

李柏璋說,這項辦法溯及既往,推估目前等待接受移植的8,000多名病人當中,有100人會因為親屬曾經捐過器官而直接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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