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7/172.公司名稱: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2年度年報第56頁「最近兩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第57頁「最近兩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及第79頁「合併財務分析-我國財務會計準則」。8.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9.其他應敘明事項: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