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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特別照護金 將續發

中央社/ 2014.07.17 00:00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7日電)考試院院會今天決定,今明兩年將維持退休公務人員年節特別照護金的發給。銓敘部長張哲琛說,主因是人數不多,並提供家境清寒者幫助。

銓敘部在民國78年8月擬具「早期退休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特別困難之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特別濟助金作業要點」,開始發放給68年以前,選擇領一次退休金的公教人員,如果生活特別困難,按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單身者每節發放新台幣1.8萬元,有眷屬依賴撫養者,每節發放3.1萬元。

根據銓敘部報告所提供的資料,由於發放者的平均年齡已經高達85歲,99年中央、地方共計發放1718人,到102年發放者只剩下1266人,全年、三節總計中央與地方,共計發放約9196萬元。

銓敘部指出,現行年節特別照護金的屬性,雖然不是法定的退休給與,但這個發給作業已行之有年,但發給人員年事已高、日漸凋零,立法院審查這筆預算時,曾多次提出刪除的主張,但銓敘部認為,在國家財政許可下,應該繼續辦理,也獲得考試院院會同意。

張哲琛受訪時說,由於發給人員的平均年齡高達85歲,以及照顧生活特別困難的退休公務人員,因此決定繼續發放年節特別照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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