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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企三一集團 在美告贏歐巴馬

中央商情網/ 2014.07.16 00:00
(中央社台北2014年7月16日電)中國大陸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今天在三一重工官方微博發文,指三一集團在美國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停止三一子公司在美國的風力發電項目,侵犯權益,美國聯邦法院判決三一勝訴。

分析人士認為,美國聯邦法院上述裁定,將促使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在審查外國投資的過程更加透明。

向文波透過三一重工官方微博指出,美國東部時間15日上午10時許,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法院的合議庭,就三一集團在美控告歐巴馬和CFIUS一案作出判決,認為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Ralls)具有受美國憲法保護的財產權。

向文波引述判決理由說,歐巴馬下達命令禁止羅爾斯在俄勒岡州的風電項目,違反程序正義,剝奪了羅爾斯受美國憲法保護的財產權。

他說,CFIUS就上述項目針對三一下達的各種命令,不因歐巴馬的總統令而下達自動規避法院的審查;初審法院應就羅爾斯和CFIUS各項命令的挑戰和訴求立案,並執行實質審查。

三一集團強調,三一和羅爾斯歡迎華盛頓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上述表決,並為三一和關聯公司在美取得的歷史重大性判決而高興。三一和羅爾斯公司堅信他們的合法權益,終將得到公平正義的保護。

歐巴馬2012年9月以羅爾斯公司「涉嫌威脅國家安全」為由,透過總統令叫停羅爾斯在俄勒岡州的風電項目。

3天後,羅爾斯控告CFIUS和歐巴馬都未經授權,違反美國憲法,且變相剝奪羅爾斯公司的財產權。另外,CFIUS和歐巴馬的決定中,雙方均未告知羅爾斯「威脅國家安全」的具體內容為何,讓羅爾斯公司損失2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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