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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公務車改革 司局以下無配車

中央商情網/ 2014.07.16 00:00
(中央社台北2014年7月16日電)中國大陸官方今天發布公務車制度改革方案,取消司局級及以下官員座車,改發交通補貼;且力爭今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公務車改革,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公務車改革,3年內全面完成改革。

中新社報導,中共中央辦公廳及大陸國務院辦公廳16日發布「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和「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全面開啟大陸公車(公務車)改革。

根據上述方案,原則上各級黨政機關(含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全部參加改革;在編在崗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全部包含在內。

上述方案規定,參改單位的「一般公務用車將予以取消」,但同時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訊、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

方案提到,公務車取消後,公務人員可「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為保證公務人員的普通公務出行,將為各職級工作人員提供公務交通補貼。

這一方案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司局級官員每人每月補貼人民幣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地方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標準的130%,邊疆民族地區和其他偏遠地區不得高於150%。而補貼將列入財政預算,並適時調整補貼標準。

同時,對取消的公務用車,將委託仲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採取公開拍賣等方式進行公開處置,處置結果向社會公開。

此外,因公務車取消而面臨失業的人員,不會被「簡單推向社會」,而是做好妥善安置,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上述指導意見則提到,力爭今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國家機關的公車改革;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車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車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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