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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上半年度食藥稽查大隊農產品殘留農藥聯合稽查成果

大成報/ 2014.07.16 00:00
【台北訊】為維護民眾食用農產品的安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歷年來持續執行市售農產品殘留農藥監測計畫,103年上半年度共抽驗農產品1,185件,檢驗農藥252項,結果有1,062件符合規定,合格率為89.6%。不合格農產品立即追查源頭,對於追查到農民之案件,則移請農政單位依農藥管理法相關規定處辦。

另抽驗廠商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之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抽驗之1,185件農產品中蔬菜類813件,符合規定者713件,合格率87.7%;水果檢體135件,符合規定124件,合格率91.9%;其他類檢體237件,符合規定者225件,合格率94.9%。蔬菜類中不合格率最高者為豆菜類36.8%,其次為果菜類20.1%及瓜菜類10.7%;水果類中不合格率最高者為大漿果類13.3%,其次為梨果類9.3%。

食藥署訂定食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是行政上之管制點,並不是會造成健康危害之臨界點。另外,103年度上半年抽驗經認證農產品共72件,與 102年度同期抽驗58件經認證農產品檢驗結果均合格。食藥署建議民眾在選購蔬菜水果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或具CAS、產銷履歷、吉園圃等標章者,以確保攝食農產品的安全。蔬菜清洗時,建議先以清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根部摘除,再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換水1-3次,之後再以清水沖洗;水果則以水沖洗後,再去皮食用;至於花草茶飲料,則建議將第1泡茶水倒掉,均有助於去除殘留農藥。

食藥署關心民眾健康,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之監測。為維護民眾食的安全,食藥署執行103年度市售農產品殘留農藥監測計畫將不合格率較高之豆菜類、果菜類列入每月各縣市衛生局必須執行抽驗品項,並且加強豆菜類、果菜類及小葉菜類中較常檢出殘留農藥不合格農產品,於易於源頭管控之盤商及行口等場所抽驗。對於民眾生食之蔬果、茶葉、花草茶等亦列入抽驗之項目,經由全面市售產品監測,以加強民眾食之安全與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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