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司於103年6月20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2年度盈餘分配案,依分配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之股份,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貳佰元整。2.茲經103年7月15日董事會決議,訂於103年9月25日為分配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103年10月22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3.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