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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洩密案 高院首度開庭

中央商情網/ 2014.07.16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14年7月16日電)黃世銘被控洩密案,高院今天首度開庭,法官詢問黃世銘去年辦完司法關說案後,是否要續辦立委柯建銘?黃答稱是「誤解」。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在去年9月5日司法關說案簽結前就向總統馬英九等人報告,一審被判1年2月;黃世銘為此辭去總長職務;黃及檢方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下午首次開庭,黃及告訴人柯建銘均出庭。

柯建銘委任律師的事務所一名女見習生,臉蛋及身材姣好,吸引媒體目光。

黃世銘庭訊講了近1個小時,強調他並非無故向馬總統報告,本案是司法關說屬行政不法,不是刑事不法案件,因沒有行政調查權,是為了維護憲政體制、司法公信,合乎公共利益,也合於偵查不公開的除外規定,原審認定他違反3次洩密及3次通保法有違誤,因時間接密,應屬審判上一罪。

法官問黃世銘面見馬總統時,是否有請示偵辦方向及範圍?黃世銘答「沒有」。不過,在陳水扁擔任總統時期,時任檢察總長吳英昭就曾報告刑事不法案件,但他的報告標準是刑事不法不行,行政不法則可以。

法官問黃世銘在去年8月31及9月1日分別交付馬總統各一份司法關說的專案報告,馬總統證稱黃在提出第一份時說,要查柯建銘,第二份則說,沒有要查柯建銘,為何會有轉變?黃答稱「可能是馬總統誤解」。

法官問「實質偵查作為」是否應對刑事不法案件進行,黃世銘答「是」,法官追問為何專案報告內容在曾勇夫部分寫「實質偵查作為」,似乎有意續行刑事偵辦?黃支吾後說,「用詞不當」,原本想給曾勇夫行政答辯機會。

柯建銘受訪時,連說三次黃世銘違法亂紀,應不適任檢察官,應離開檢察圈。柯建銘在庭上表示,特偵組在案件偵結後,另簽分案件再給北檢偵辦,他日前赴北檢出庭作證,檢方以為全民電通案無罪是他向法官送紅包,這是羅織罪名、離譜至極。

黃世銘則說,當初是剪報分案,為了清查是司法黃牛或是法官貪瀆案件,因為柯建銘有主動向媒體表示,有人跟他說以新台幣300萬元可解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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