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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寶科技: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增資發行新股及以「新股權利證書」方式上市買賣暨配發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16 00:00
一、本公司於103年6月19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並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6054號函核准在案。(一)公司名稱: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804020 工業用橡膠製品製造業2.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3.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4.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5.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6.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7.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8.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9.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10.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11.CC01090 電池製造業12.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13.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14.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15.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16.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17.CD01040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18.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19.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20.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21.CH01040 玩具製造業22.CQ01010 模具製造業23.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24.E801010 室內裝潢業25.F106030 模具批發業26.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27.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28.F111090 建材批發業29.F113010 機械批發業30.F113020 電器批發業31.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32.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33.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34.F113110 電池批發業35.F114010 汽車批發業36.F114020 機車批發業37.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38.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39.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40.F206030 模具零售業41.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42.F211010 建材零售業43.F213010 電器零售業44.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45.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46.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47.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48.F213110 電池零售業49.F214010 汽車零售業50.F214020 機車零售業51.F2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52.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53.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54.F401010 國際貿易業55.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56.G801010 倉儲業57.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58.I102010 投資顧問業59.I103060 管理顧問業60.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61.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62.I501010 產品設計業63.I503010 景觀、室內設計業64.IC01010 藥品檢驗業65.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66.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2號22樓。(四)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350億元,分為35億 股,每股新台幣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3,276,257,210元,分為2,327,625,721股,每股新台幣10元。(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11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民國78年3月13日訂立,最後一次修訂於民國103年6月19日。(七)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5,722,971股(含員工紅利4,084,842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57,229,710元整。2.前項增資新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5.0036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於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室登記,未如期辦理者或仍未足一股之畸零股,一律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按股票面額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3.新股權利證書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4.增資新股之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採無實體發行。(八)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3,416,736,760元,分為2,341,673,676股,每股新台幣10元。(九)增資計劃/用途:為健全財務及資本結構。(十)本次增資新股權利證書劃撥暨上市:新股權利證書預訂於103年9月12日(星期五)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內,並於同日上市買賣,股東無需辦理領取手續。股東亦不得請求交付新股權利證書,本次新股權利證書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普通股並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另行公告。二、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6,307,865,704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71195158元,訂於103年9月12日以匯款方式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費由股東支付。三、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03年8月6日為增資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3年8月2日至103年8月6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103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逕至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2號1樓本公司股務室(電話:02-87982301)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郵寄過戶者以掛號郵戳為憑)。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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