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芳化工:第十四屆第十三次董事會決議訂定配股基準日、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及停止過戶期間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7/15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現金股利NT$509,683,914及配發股票股利NT$109,217,990(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4.除權(息)交易日:103/07/315.最後過戶日:103/08/0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8/0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8/068.除權(息)基準日:103/08/06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以102年度應分派股東紅利109,217,990元轉增資發行10,921,799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茲訂定配發股票基準日。2.配發股利: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4元及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3元(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2.配股、配息基準日:103年08月06日。3.停止過戶日: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103年08月02日起至103年08月0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103年08月01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4.現金股利訂於103/08/25起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