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纜車開發案規劃至今近20年,爭議不斷,還衍生出弊案。後來台北市政府採用BOT的方式,由儷山林休閒開發公司興建休憩纜車系統。台北市政府環評審查委員會在民國101年12月有條件通過環評。
但當地居民及環保團體批評環評違法,提起訴願遭駁回,於是提起行政訴訟,訴請撤銷環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3日判決指出,本案8成開發範圍都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內,依法應由國家公園的主管機關內政部擔任事業主管機關,審議興建纜車的計畫,並應由環保署負責環評。
法官認為,北市府對此並無管轄權限,卻有條件通過環評,因此判決撤銷環評,全案可上訴。
吳盛忠表示,11日收到法院判決書,今天與內政部、環保署等相關單位開會,對法院判決進行討論。
吳盛忠說,會中內政部主張,依照「地方制度法」第19條,纜車系統的興建、規劃和營運,應屬縣市自治事項,由台北市進行環評應屬合法,決議對北纜環評遭撤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