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3/07/142.公司名稱:晟田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2613號函辦理並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承銷價格。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配合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 總額計新台幣45,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 103002261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 新台幣48元溢價發行,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216,000,000元。(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